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和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研字〔2014〕15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14级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及工资关系均已转入我校),且为2016应届毕业生(二年制)。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学习成绩优良,年度内无补考科目。
(二)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
1.受司法机关处罚或2015-2016学年内受校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未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
3.中期筛选不合格;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2014级硕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学位课学分绩点须在80分及以上。
三、奖励标准及比例
1.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均分为两个等级:一等每生6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20%),二等每生4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50%)。
2.学校根据各学院参评研究生人数核算各等次学业奖学金名额(见附件1),由学院组织评审;若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不足可将名额增补至二等。
四、评审工作组织
2014级应届毕业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各相关学院负责评审。学院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具体按学院要求执行;
2.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一份;
3.个人学术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
4.各学院统一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 A4横向单面打印,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份。
以上材料的附件2一式二份、附件3一份纸质版交研究生工作部,附件3电子版以“**学院2014级应届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格式命名,发送至sdkdygb@126.com。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5月20日16点前,报送①学院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②2014级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材料。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加盖学院公章)。
六、学校审核、评审、公示
1.学校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2.公示获奖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下半年报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贾强、侯超,联系电话:86057846、86057174;办公地点:办公楼209室。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细化评审要求,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学校支持和倡导有条件的学院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体系,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指标进行科学赋分、量化,客观、综合评价研究生的整体素质,教育引导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学生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评审及发放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5月4日
附件:1.2014级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3.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2016上半年学业奖学金评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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