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稳定教学秩序,严格培养环节,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第十一周至第十三周(5.9-5.26)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和目的
以各学院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情况等。
学校聘请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对各单位研究生教学、培养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对督导员的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
通过检查,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找出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以确保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 检查的内容
1、课堂理论教学情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任课教师教学情况,教学进度与教学质量,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停课,调课,易人上课,提前下课,该开课而又未开课等情况以及研究生课程成绩提交情况;二是研究生上课及学习情况,是否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完成实验,到课率情况等;
2、2016年预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课程学习、论文完成情况,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补修课程情况等;
3、2014级博士生论文选题情况,硕士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4、2015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情况,并将培养计划打印稿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科;
5、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检查任课老师是否按时提交课程成绩;
6、指导教师培养研究生情况。主要检查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的安排与指导情况,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程度及论文是否结合科研进行等;
7、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工程实践以及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8、未按时毕业博士生的督促措施。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抓好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及时进行动员和布置,并在5月10日前将《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附件1)反馈给研究生院教学科,研究生院将安排督导员参与到各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
2、发放《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上课考勤表》(附件2),要求任课教师对第十一至十三周研究生上课情况进行考勤。
3、各单位组织检查第十一至十三周教师上课情况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3)。
4、各学院主管领导要听1~2次本学院教师主讲的研究生课程,通过听课,了解研究生教学情况,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表》(附件4)。
5、学院自查期间,每个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培养单位都要对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业务活动等进行小结。各学院须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书面总结材料,用A4纸打印,于5月26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纸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交研究生院教学科。
6、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检查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通知及附件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