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孵化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经研究决定,对2015~2016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2015~2016年度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进行登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5月10日-5月31日,2015~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由导师和学院进行审查并给出评价意见,于6月3日下午5:00前将附件1纸质版附带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交研究生工作部。
2、6月6日-6月8日,研究生工作部对2015~2016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对申请提高资助级别的项目进行集中审批,项目未按期达到结题要求的须撰写课题延期申请书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对未提交结题报告或延期结题申请的项目将撤销资助,并根据《2015~2016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统一资助。
3、5月10日—5月31日,对2016年6月1日之前我校研究生取得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科技大学的优秀科技成果(不含已经奖励成果)进行登记。研究生各班级或个人填写《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登记表》交所在学院,并同时提交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短期访学或参与国际会议研讨,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并提交往返路费发票。
4、6月1日-6月3日,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16年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电子版),6月3日下午5:00前将附件2纸质版附带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和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交研究生工作部。
5、6月6日-6月8日,研究生工作部对经审查符合奖励条件的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学术活动奖励暂行办法》进行集中奖励。
二、要求及说明
1、全体2015~2016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均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工作。
2、项目结题材料包括:2015~2016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考核表,项目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复印件、原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
4、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非本校教职工,可参与本次科技成果奖励。
5、学校和研究生院已资助或奖励的各类成果,不再重复资助和奖励。
6、项目结题和科技成果申报要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者,一旦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申请人须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以便进行资助和奖励。
8、原件在各学院统一提交时现场审核,随即返还,研工部不留存)
9、本次工作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学术活动奖励暂行办法》执行,自2017年1月1日起将施行新的执行标准,请参阅《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资助和成果奖励办法》(山科大研字〔2016〕5号)。
办公地点:行政楼209;联系电话:860 57846。
附件:
1、2015~2016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考核表
2、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登记表3、2016年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
通知及附件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