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培养过程管理,掌握开学以来研究生课堂教学及其他培养情况,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10周至第12周。
二、检查方式
1.期中教学检查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听课、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开学以来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情况等。
2.各培养单位须主动邀请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对研究生教学、培养情况进行指导,共同组织参加座谈会。其他培养环节(如开题、预答辩、答辩等),各培养单位也应提前将工作安排告知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员。
3.学校召开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座谈会,了解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情况,听取师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稳定情况。包括检查研究生教研室、实验室设施与环境安全;研究生文明健康使用网络及舆论安全;研究生心理健康及师生相处情况;
赴校外培养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安全稳定、生活情况、科研进展等。
2.课堂教学情况。包括任课教师及教材选用、教学进度与教学质量、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停课、调课、易人上课、提前下课、该开课而又未开课情况;课程成绩及时提交情况等。
3.研究生学习情况。研究生是否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完成实验、到课率、同等学力及跨专业研究生补修课程情况等。
4.指导教师培养研究生情况。研究生培养过程安排与指导、学位论文选题、指导程度及完成情况;学制内未完成各培养环节研究生督促措施情况等。
5.2024届预期毕业研究生课程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及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外审及质量保障措施等。
6.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国际研究生培养情况及在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7.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落实期中教学检查相关工作。
2.各培养单位要对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期中教学检查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或措施等(可参考附件1模板),并于5月24日(第13周周五)下班前将电子版发至张彬OA办公邮箱,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办公楼210房间。
青岛校区联系人:张彬联系电话:0532-86057160
泰安校区联系人:徐丽琴联系电话:0538-3076202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