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3级研究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学函〔2020〕14号文件要求,我校在读研究生须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档案卡》,建立研究生学籍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1.2023级所有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均须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档案卡》并交至所在学院。
2.《学籍档案卡》须由研究生本人手填,打印无效。填表时一律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字迹须清楚,情况要详实。各项均应填写,如没有这种情况即写“无”。
3.粘贴的照片须为研究生新生入校图像采集的照片。
4.学院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认真填写《学籍档案卡》中的“在校学籍情况”。
5.《学籍档案卡》一式两份,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保存。学生毕业后,加盖学院和研究生院公章,一份装入研究生档案,一份装入学生学位档案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档案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