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29号)要求,现将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申报限额为3项,优先在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中遴选建设。
二、推荐范围
一般为近三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各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1项。
三、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跨学期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年或两个年度,其他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政资源,并科学有机融入教学内容体系,体现思想性、时代性和专业特色。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内容、方法及实施过程遵循教学理念,高效达成教学目标,达到如盐化水、润物无声的效果,有效实现教书、育人相统一。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围绕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融合进行一体化设计,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针对性与创新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较强辐射推广价值。
7.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
8.已获批教育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的课程(以下简称“已获批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同名称课程或名称高度相似课程)。
四、推荐程序
请各相关学院根据要求,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并于11月13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书(附件1)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申报单位盖章后)交到办公楼210室,电子版发送至张彬OA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统一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彬,电话:86057160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