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完成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的通知》(学位〔2023〕2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核验范围为2018、2019年获得审核批准的学位授权点,详见《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明细表》。
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明细表
序号 |
名 称 |
类 别 |
学科 门类 |
学位类别 |
所属/牵头学院 |
相关学院 |
1 |
系统科学 |
一级学科博士点 |
理学 |
学术学位 |
数学学院 |
能源学院 |
2 |
土木工程 |
一级学科博士点 |
工学 |
学术学位 |
土建学院 |
|
3 |
应用经济学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经济学 |
学术学位 |
经管学院 |
|
4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工学 |
学术学位 |
电信学院 |
|
5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一级学科硕士点 |
工学 |
学术学位 |
安全学院 |
|
6 |
电子信息 |
硕 士 |
工学 |
专业学位 |
电信学院 |
测绘学院 |
计算机学院 |
数学学院 |
自动化学院 |
海洋学院 |
智能装备学院 |
7 |
机械 |
硕 士 |
工学 |
专业学位 |
机电学院 |
自动化学院 |
海洋学院 |
智能装备学院 |
8 |
材料与化工 |
硕 士 |
工学 |
专业学位 |
材料学院 |
自动化学院 |
化工学院 |
9 |
资源与环境 |
硕 士 |
工学 |
专业学位 |
能源学院 |
安全学院 |
测绘学院 |
地科学院 |
化工学院 |
资源学院 |
采矿工程研究院 |
10 |
能源动力 |
硕 士 |
工学 |
专业学位 |
自动化学院 |
土建学院 |
机电学院 |
化工学院 |
材料学院 |
储能学院 |
资源学院 |
电气信息系 |
11 |
土木水利 |
硕 士 |
工学 |
专业学位 |
土建学院 |
海洋学院 |
资源学院 |
12 |
交通运输 |
硕 士 |
工学 |
专业学位 |
交通学院 |
自动化学院 |
海洋学院 |
智能装备学院 |
13 |
会计 |
硕 士 |
管理学 |
专业学位 |
经管学院 |
|
14 |
图书情报 |
硕 士 |
管理学 |
专业学位 |
计算机学院 |
|
合计 |
14 |
注:同时有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的按照博士一级学科参加核验。
电子信息等7个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点,由牵头学院负责系统填报和相关支撑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其余相关学院配合牵头学院工作。
二、核验形式
本次核验工作将依托“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访问地址https://xwd.chsi.com.cn)开展。核验工作相关环节,包括方案发布、数据采集、材料上传、专家评议、结果反馈、学位授予单位申诉等,均在本系统开展。
三、数据统计范围
1. 除另有说明外,本次核验采集的信息,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2023年8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点为2023年8月31日。
2.除表中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内容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统计或填写。
3. 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统计或填写。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四、工作安排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依据核验工作方案,对比《学位授权点基本要求》,全面总结学位点建设现状,按时在系统中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专项核验“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将暂停招生工作。
2.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由多个学院共同建设的学位授权点由牵头学院负责填报系统并汇总支撑材料,其余相关学院应主动配合,确保相关数据的收集和系统填报工作高效开展。
联系人:李白羽 韩继欢 郁苗
联系方式:0532-86057063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