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研究生科研创新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3 年上半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科技活动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全体硕士、博士研究生取得的成果,含此期间已毕业的研究生成果。(其中,出国返校统计、雅思等语言类考试统计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
研究生首位在《SCIENCE》、《NATURE》或《CELL》学术期刊正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其他正刊上发表被 SCI、SSCI 收录的论文;在 SCI、SSCI 学术期刊正刊上发表的论文;其他 SSCI,A&HCI 等学术期刊正刊上发表的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不含集刊和增刊);在学术会议、论文集、学术期刊增(专)刊等非正刊上发表并被 SCI、SSCI 收录的论文,在学术期刊正刊发表并被工程索引(EI)收录的论文;在学术期刊正刊上发表并被科学引文数据库(SCD)收录的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论文 online 统计在内。
(1)研究生参与政府机构或社会团体主办的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或国际会议、代表学校主题发言。
(2)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联合培养,在外学习时间连续一年(含一年)。
(3)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短期访学或受邀学术研讨等。
(4)在读研究生参加 IELTS、TOEFL 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IELTS 成绩≧6.5 分、TOEFL 成绩≧100 分)。
(5)研究生参与的校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成果获奖情况。
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位或研究生为通讯作者的高水平论文;研究生参编的著作等。
1.8 月 30 日-9 月 1 日,研究生根据统计范围,向所在学院提交论文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收录证明。国(境)外访学或开展的学术报告,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收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留存备查。
2.9 月 2 日-9 月 17 日,学院对本单位研究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论文的级别、档次进行审查,审核无误后,汇总《附件 1:2023 年上半年优秀学术论文统计表》、《附件 2:2023 年上半年学术活动统计表》。
3.9 月 18 日,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统计。本次统计用于全面掌握全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工作取得的成绩,年底学院考核以此次统计为准,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审核,确保数据全面、真实、有效。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60 57846 ;邮箱:sdkdygb@sd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