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字〔2017〕2号
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整体要求,为做好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调整
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根据学校《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和工作考核的通知》(研工字〔2016〕12号)设定。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助管岗位进行内部微调(岗位不变,岗位数量不变,限本学院内部人员调整),其他部门的助管岗调整须到研工部审批,助教岗位的调整由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不变,只做信息替换,需要增补岗位的须研工部审批),助研岗和兼职辅导员岗原则上不予调整。上半年助管和助教岗的调整期限为3月1日—15日,其他时间不受理,相关表格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二、岗位管理
各设岗单位、部门,任课教师和课题负责人要对设岗岗位严格管理,按月考评,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核情况及时提交到学生所在学院。因考核不及时造成的津贴不能发放问题,由岗位设置单位(教师)承担和负责。上半年三助一辅岗的考核为:助管、助教、助研2-7月,共6个月;兼职辅导员的考核为1-8月,共8个月(1-2月合并考核,7-8月合并考核)。
三、津贴发放
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发放由两部分构成:
1、助研津贴由导师根据设岗考核结果按月给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并将单据(发放津贴凭证)和考核表在每月10日前一并交学院。
2、学院根据全部岗位的考核情况,按照助教、助管岗每月500元,学生兼职辅导员岗每月1600元,助研岗配套标准(学校按岗位立项申报标准的50%予以配套,一年级硕士生配套上限为每生每月100元、二三年级硕士生配套上限为每生每月300元、博士生配套上限为每生每月500元)统一汇总考核结果。
学院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并根据考核情况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每月15日前交研工部,电子版发至研工部信箱。
四、工作要求
1.三助一辅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有效途径,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推进,使三助一辅工作真正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措施。
2.三助一辅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各学院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并指定一名专兼职辅导员具体实施此项工作,设置专用信箱。各学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名“三助一辅”专职助管岗,按学校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完成相应任务。
3.各用人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岗位管理和考核办法,依据考勤、考核情况认定考核结果,各学院根据岗位考核结果按月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学院应严格审核岗位设置期间出现的空岗、换岗、中断岗、临时岗等情况,学校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据实发放津贴。学校定期对“三助一辅”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或违规情况,学校取消设岗资格,并给与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办公地点:行政楼209室;联系电话:86057846;电子信箱:sdkdygb@126.com。
附件:《研究生三助一辅考核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