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学籍预警的通知
发布人:徐景芝时间:2017-02-20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维护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管理细则》(校研字﹝2016﹞20号)、《关于规范研究生修业年限管理的通知》(研院字﹝2016﹞11号)的规定,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最高不超过五年,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最高不超过八年。达到最高年限仍未毕业者,学校将不再为其保留学籍。
经研究生院初步核查,有 51名博士研究生和 40名硕士研究生(即将)超出最高修业年限,名单详见附件1,各学院请认真核对名单以免遗漏。对于这些研究生,限于2017年6月30日前毕业,逾期未毕业者,学校将按规定注销学籍。
各学院要认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即将)超出最高修业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登记表》附件2和《 __
学院(即将)超出最高修业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登记汇总表》附件3, 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后于2017.3.23前交到教务科(行政楼210),电子版发邮箱:1664198145@qq.com。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将此通知内容告知学院的每位研究生和导师,督促相关研究生尽早完成学业。
附件1:2017年度(即将)超出最高修业年限研究生名单
附件2 :山东科技大学(即将)超出最高修业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登记表
附件3: 山东科技大学(即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登记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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