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字〔2016〕10 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和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研字〔2014〕1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现将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14级、2015级、2016级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及工资关系均已转入我校者)。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学习成绩优良,年度内无补考科目。
(二)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得参评本年度学业奖学金。
1.受司法机关处罚或学年内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未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
3.中期筛选不合格;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2014级、2015级博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应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中文核心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国家级学术竞赛、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额定人数)。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应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学术竞赛奖励。2015级硕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学位课学分绩点须在80分及以上。
(四)研究生提交的学年内各类成果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论文录用通知、专利受理通知等原则上不算作学生评奖学术成果,山东科技大学学报(自科版)本次评选可视为EI级别,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本次评选可视为中文核心级别。
三、奖励标准及比例
1.2016级博士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5000元。2014级、2015级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每生10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20%),二等每生8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50%)。
2.2016级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4000元。2015级非应届毕业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每生8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20%),二等每生6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50%)。2014级和2015级应届毕业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每生6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20%),二等每生4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50%)。
3.学校根据各学院参评研究生人数核算各等次学业奖学金名额(见附件1),由学院组织评审;若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不足可将名额增补至二等。
四、评审工作组织
硕士生及2016级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各学院负责评审;2014级、2015级博士生的学业奖学金由各学院审核、推荐,学校组织评审。
各学院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五、材料报送
(一)2014级、2015级博士生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批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不得增页)原件一份,复印件八份;
2.2015级博士须提供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一份(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签字);
3.学年内个人的学术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
4. 各学院统一填写《研究生申报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 A4横向单面打印,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份。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按学号顺序排好后将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工作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kdygb@126.com。
(二)2014级、2015级硕士生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批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具体按学院要求执行;
2. 2015级硕士须提供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一份;
3.学年内的个人学术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
4.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2016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各学院根据学生档案查阅情况、电子注册情况、人事关系转入情况,核查无误后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博士、硕士分别填写。
学院各项评审工作完成后统一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批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A4横向单面打印,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交研究生工作部,附件4电子版以“**学院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格式命名,发送至sdkdygb@126.com。
(四)报送时间
1.10月12日16点前,报送①2014级、2015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②学院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加盖学院公章)。
2.10月27日12点前,报送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批表原件一份⑤硕士研究生及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
六、学校审核、评审、公示
1. 学校组织2014级、2015级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审。
2. 学校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3.公示获奖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贾强、侯超,联系电话:86057846;办公地点:办公楼209室。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修订和完善本学院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推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体系建设,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科技创新和社会活动等指标科学赋分、量化,客观、综合评价研究生的整体素质,教育引导研究生全面成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学院要向导师和研究生公示评审细则,细化评审要求,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学生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评审及发放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9月20日
附件: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3.博士研究生申报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