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6〕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推荐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为我校在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
(二)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所取得的成果,已获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成果应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二、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分为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三类。
(一)文艺作品类:适用于翻译硕士,成果为翻译作品;
(二)应用设计类:适用于工程硕士,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三)案例报告类:适用于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申报时,可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填写《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件),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审。学院对申报材料审核,择优推荐申报成果。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成果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参评成果。
(四)结果公示。研究生院公示推荐参评成果,经公示无异议成果推荐参评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16年6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教学科(行政楼215室),电子版发送至yjsyjxk@sdkd.net.cn。
(一)《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
(二)成果载体:文艺作品类为翻译作品,应用设计类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一式二份装订成册,不加任何装饰性封面。
(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一式二份装订成册,不加任何装饰性封面。
联系人:李彩芳 联系电话:(860)57159
附件: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
研究生院
2016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