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和《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办法》,为做好2016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范围为我校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第一申请人应是具有在校学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山东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重在理论创新,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同一成果,二者不可兼报。
二、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评选、推荐参评论文和成果,并按以下要求于6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及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纸质版交行政楼202室,电子版发至学位办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一)博士学位论文
1.《山东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
2.推荐表、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推荐表注1,装订成册,不加任何装饰性封面)一式一份。
(二)硕士学位论文
1.《山东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
2.推荐表、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推荐表注1,装订成册,不加任何装饰性封面)一式一份。
(三)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
1.《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3)及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
2.以下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具体情况予以提供(装订成册,不加任何装饰性封面,一式一份):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论文、著作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四)涉密论文不得申报。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如有涉密内容并需申报者,有关涉密问题由申报单位审查并进行脱密处理,脱密处理后如影响评审结果由申报者及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三、评审和奖励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推荐参评的论文和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获奖者进行奖励,并择优推荐参评山东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
联系电话:860 57151 电子信箱:skdxwb@163.com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山东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4.山东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5.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办法
6.优秀论文、创新成果奖汇总表
附件下载
研究生院
2016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