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研究生培养各项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相关要求,现就本学期导师指导情况、研究生培养计划实施情况、教材(选用和自编)使用情况、学业预警及选课情况以及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导师指导情况
1.研究生新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开展情况,由研究生(含联合培养研究生,下同)所在单位统筹确定。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根据自愿原则,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师生互选管理”模块开展师生互选工作;往届学生未在系统中完成师生互选的,务必在本学期在系统中确认全部在籍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
2.导师指导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与成果产出情况。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掌握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进展与成果产出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各培养单位要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摸排研究生培养计划未按时完成、研究进展滞后或成果支撑不足的情况,及时采取预警、谈话和帮扶等措施,指导研究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本次检查重点关注基本学制内毕业年级以及超出基本学制研究生论文进展情况。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二、研究生培养计划实施情况
1.研究生新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培养方案,认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须经导师、所在学院审核。
2.高年级研究生已选课但导师未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的,各单位务必在系统中完成全部在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确认工作。
完成时间:10月16日前
三、研究生教材选用和建设情况
1.全面检查研究生教材选用情况。所有选用的教材应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有利于激发研究生学习兴趣。重点检查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是否存在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等问题。
2.全面梳理选用教材和自编教材建设情况。各培养单位应对正在使用的教材、教辅等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包括教材订购、教材内容、自编教材等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各单位应强化责任意识,将教材工作责任压实到系(教研室)、落实到人。对排查出存在异议的教材、教辅等,各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要及时进行研判处理。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四、研究生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情况
1.学业预警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和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以及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
2.学业预警类型主要包括成绩预警、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警、学籍预警等。研究生学业出现下列类别情况之一的应给予预警:
(1)成绩预警:未修完个人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分者。
(2)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警:未达到相关学科专业学位申请的论文或实践成果要求者。
(3)学籍预警:超过基本修业年限者。
3.预警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全面掌握研究生的学业情况,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档案,采取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对研究生各个培养环节进行帮扶指导。
(2)各培养单位和导师要全面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研究生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过程中克服困难的能力。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五、论文开题、中期和预答辩等全过程质量管理情况
1.落实《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发〔2025〕号)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1)开题。博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时间一般从第三学期开始,应在第四学期期末之前完成;两年制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时间一般从第二学期开始,应在第三学期第一个月月底前完成;三年制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时间一般从第三学期开始,应在第四学期第一个月月底前完成。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2)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展中期检查一般安排在博士生开题12个月后、硕士生开题5个月后。
(3)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在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前应通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预答辩。
2.全过程管理工作要求。
(1)各单位组织开题、中期、预答辩工作应集中开展,具体工作安排应提前一周交研究生院学位岗备案,本学期已完成的不再补交。
(2)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全过程管理应依托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开展工作,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应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要求专人做好记录,并在每个学期末完成材料归档工作。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六、其他要求
1.从各单位对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来看,目前仍有导师和研究生未在系统中完成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师生互选等工作,请各培养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及时联系相关研究生和导师,督促尽快完成相关工作。
2.各培养单位须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学业预警、论文全过程质量管理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梳理各环节具体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做好预警及帮扶,把工作做在前,不允许临时组织补考、开题、中期等活动,保证正常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环境和秩序。
3.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各培养单位应严格开展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对学位申请人的学习年限、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学术成果是否达到要求等逐项进行检查,未完成培养阶段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任务以及未达到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申请人不能直接进入论文送审阶段。
各项工作联系人如下:
导师互选、开题、中期、预答辩工作:刘骄 86057151
学籍、培养方案、个人培养计划工作:范晓宁 86057664
选课、成绩管理工作:张彬 86057160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