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学术科技活动资助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1〕62号)文件精神,按照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整体要求,不断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养与培养质量,现将做好2026-2027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管理
“三助一辅”岗位根据总体需求、在校生数量和经费预算等情况统筹规划设置。
1.助管。主要承担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等辅助工作。2026-2027学年每部门(单位、学院)可设置1个校级助管岗位,自设助管岗位不限,设岗期限均为10个月。
2.助教。主要承担本科生课程的辅导、答疑等。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置助教岗。
3.助研。主要承担导师或课题组安排的科研及相关辅助性工作。助研岗位分为校级助研岗位和导师自设助研岗位。
4.兼职辅导员。学生兼职辅导员的选聘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实施。
每名研究生不能同时应聘两个及以上校级三助岗位。详见附件1: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说明。
二、选聘范围
我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均可参与选聘,含2026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9月7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课题负责人、主讲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申报和设置岗位。各部门、单位、学院本着“满足需求、重在育人”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控制设岗数量和岗位类别。机关部门、单位申报设置的助管岗位申报表报本单位负责人,由各单位统筹分配和管理;学院申报设置的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申报表交学院,由学院负责人组织审定。
2.9月7日- 9月11日,拟申报“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含2026级新生)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审批表》(附件3)经导师和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提交设岗单位(或岗位负责人),设岗单位(或岗位负责人)组织面试,选聘符合条件的研究生。
3.9月1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各课题负责人(含主讲教师)将《研究生“三助一辅”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和《研究生“三助一辅”审批汇总表(校级岗位)》《研究生“三助一辅”审批汇总表(自设岗位)》(附件4、附件5电子版)交研究生所在学院。
4.9月18日前,各学院将汇总的附件4、附件5审核无误后打印,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办公楼202),同时将附件4、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kdygb@sdust.edu.cn,联系人:王鹏民,电话:0532-86057024。
5.研究生院对全部岗位审核、编号、公示,各单位、部门和学院按照实际要求组织研究生上岗。
四、津贴发放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校定人定岗并唯一编号岗位,接受全校监督。设岗单位(课题负责人)每月对岗位进行考核,根据岗位类别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簿》交研究生所在学院,学院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6),并根据考核情况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每月30日(如遇节假日可顺延)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制表报销,发放校级岗位津贴。自设岗位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并报研究生所在学院,各学院汇总自设岗位津贴发放情况,每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三助一辅”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资助育人的有效途径,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推进,使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真正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措施。
2.明确分工,专人负责。“三助一辅”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各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并指定一名专(兼)职辅导员具体实施此项工作,设置专用邮箱。各类考核材料须长期保存。
3.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各设岗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岗位管理和考核办法,依据考勤、考核情况认定考核结果,各单位根据岗位考核结果按月上报研究生院,及时发放津贴。
4.压实责任,杜绝违规。“三助一辅”工作环节多、任务重、难度大,各单位须认真负责,及时对接,协同处理各类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发挥效果、落到实处。按照“谁设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三助一辅”设岗单位、学院和学生的具体任务和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真实的完成工作,杜绝信息泄露、弄虚造假等问题。学校对在“三助一辅”工作中审查出的违规情况,将给与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