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鼓励研究生潜心学习、争创一流,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开展2026届毕业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基本修业年限内2026届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比例
1.优秀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
3.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社会活动先进个人
4.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社会活动先进个人实行限额申报,评选名额分配至各学院,同时不得重复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符合条件即可授予。
三、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认真完成各级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劳动、文明礼貌,得到班级多数同学的拥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敢于同违法乱纪等不良现象做斗争。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上课无迟到、早退现象,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科研成果突出。
(2)优秀博士研究生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须满足如下条件:
课程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每门课程均换算为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原则上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国际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作为项目骨干成员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结论为国内或国际先进或领先水平。
(3)优秀硕士研究生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须满足如下条件:
课程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原则上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国内核心期刊、国际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作为项目骨干成员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结论为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应为良好以上。
(4)优秀研究生干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须满足如下条件:
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须是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干部;各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或班级干部;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各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任期满一年及以上,以注册备案为准)。
在学习、科研、日常表现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效果好。工作动机正确,组织观念强,严格要求自己,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单项奖评选条件
(1)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年度内研究生学术科技成果受到校级以上组织奖励者。
(2)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中获集体比赛第一名或个人前二名。
(3)社会活动先进个人:在社会实践、社会公益、青年志愿者活动、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2.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修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在校期间无不及格科目,达到毕业要求。
满足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的任意三个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
(2)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在专业领域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国内外高水平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研究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果;
(3)基本学制内连续获得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4)基本学制内两次获得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不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5)在共青团评比中,获得“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
(6)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7)在社会实践、社会公益等方面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8)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未按期获得毕业证者,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由学院收回其证书和登记表并交研究生院。
四、资格审查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各项先进评选资格。
1.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和学校声誉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者;
3.考试作弊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各级组织安排的任务者;
5.其他被认定不应该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的事项。
五、评选程序
各类先进称号由个人申请,提交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确定初步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学院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将研究生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1)、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报研究生院(办公楼202),研究生先进个人汇总表、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kdygb@sdust.edu.cn。联系人:樊玉华,电话:86057846。
附件:
1.2026届毕业研究生先进个人汇总表
2.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3.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4.2026届毕业研究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