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5〕3号)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23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2022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
二、结题方式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课程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2023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专家评议
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专家组统一进行评议。
(三)结题验收材料
《结题报告书》纸质版各5份,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张老师OA邮箱。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堂教学过程性记录、教学相关奖励、教研论文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
1. 结题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并填写《项目结题汇总表》,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
2. 研究生院汇总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公示评议结果。
3. 专家评议认定结题通过,且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sdei.edu.cn/xmgl/Login.htm)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上传佐证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账号及初始密码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供。系统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4.申请撤项或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应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提交省教育厅。前期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本次不能再申请延期。应结题而未结题的项目不得申报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
青岛校区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32-86057160
孙老师电话:0532-86057159
泰安校区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38-3076202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