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范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山东科技大学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第一申请人应是具有山东科技大学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重在理论创新,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同一成果,二者不可兼报。
二、材料报送及申报要求
各相关学院组织申报工作,评选、推荐参评的学位论文和优秀成果,于9月28日前,按要求将《山东科技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汇总表》(附件5、6)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行政楼202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学位办和研工部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一)优秀学位论文
1.《山东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学位论文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1推荐表注1)电子版,以学院-优博-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学位办邮箱,不提交纸质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指标分配至一级学科博士点。
2.《山东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学位论文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2推荐表注1)电子版,以学院-优硕-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学位办邮箱,不提交纸质版。
3.各学院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申报学院对文字复制比的查重要求。
(二)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具有山东科技大学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山东科技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学位)申报书》(附件3)、《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申报书》(附件4)、支撑材料;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电子版以学院-成果奖(专业学位/学术学位)-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夹命名,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邮箱,不提报纸质版。
3.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评审及推荐
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科建设水平、在校研究生数量、获学位人员数量及学位论文抽检等情况确定名额。各相关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对申报的学位论文及成果进行认真遴选,择优上报,按照推荐顺序填报《山东科技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汇总表》(附件5、6)。学校在参照各学院推荐顺序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推荐参评的学位论文和成果进行评审,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后期择优推荐参评山东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报送。
2.各学院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推荐比例,分类进行推荐。学术学位论文及成果要注重突出原始创新,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取得突破性成果等;专业学位论文及成果要注重突出服务需求,在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等方面的突破创新,及在文化传承、咨政建言、发挥智库作用等方面的服务贡献。
3.各学院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学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4.学位评定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审议或评定与委员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或者有可能影响审议公正性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关的事项时,相关委员必须回避。
5.对已评选出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优秀成果奖,如发现存在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撤销对其作者及导师的奖励并予以通报,并按照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山东科技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申报工作联系人:石南
电话:860.57151 学位办电子信箱:skdxwb@sdust.edu.cn
山东科技大学优秀科技成果申报工作联系人:王凌云
电话:860.57846 研工部电子信箱:sdkdygb@sdust.edu.cn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