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3〕5号)《山东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实施方案》(鲁教研字〔2022〕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创新实践项目主要包括山东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以下称“实践大赛”)、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以下称“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以下称“暑期学校”)等3个项目。
(一)实践大赛
1.参赛主体。主要面向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鼓励邀请沿黄九省(区)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参加。
2.赛事设置及主题。紧密结合国家、我省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注重学科交叉融合,突出服务产业发展,对接行业骨干企业,设置与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我省“八大发展战略”和“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等相关的主题赛事。
3.承办单位。由专业学位类别所在学院申报,积极对接“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承办国家或区域性竞赛项目。
(二)学术论坛
1.参加主体。主要面向国内外研究生,应邀请一定数量的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参加学术论坛。
2.论坛设置及主题。面向相关学科领域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发展的国际前沿、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广泛的学术交流。学术论坛使用语言一般应为英语,项目内容包括主旨报告、分论坛报告、学术交流、墙报展示等。
3.承办单位。原则上承办单位应为我校的省高水平学科(高峰学科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院,或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学科的建设学院。
(三)暑期学校
1.参加主体。主要面向省内外在校研究生。
2.项目设置及主题。主要针对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选定广为关注的学术前沿与热点问题进行培训和学术交流,采用课堂教学、学术研讨、学术沙龙、墙报展示、创新平台和基地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促进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生之间的交流。
3.承办单位。原则上承办单位应为我校的省高水平学科(高峰学科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院,或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学科的建设学院。
二、组织实施
1.学院申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结合实际,根据创新实践项目设置要求向学校积极申报。
2.学校初审。学校对申报的项目主题、专业水平、组织方案、意识形态安全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报送至相关学科评议组或专业学位教指委秘书长所在单位。
3.省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教指委审查。各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教指委组织审查、遴选后,将推荐项目报至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4.考核评价。承办学院应在项目结束后两周内,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学校将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2023年5月4日前将项目《申报表》(附件1、2、3)的word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范晓宁办公系统邮箱。
联系人:范晓宁
联系电话:0532—86057664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