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附件1)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3〕2号)(附件2)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目的
专家库主要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以及高等学校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三、报送内容
本次专家库填报内容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各项内容和填报要求可参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4)和填报注意事项(附件5)。为提高工作效率,系统中原有专家信息已经集中导出为《专家信息表》(后续会发送给各单位联络员)。具体填报方式说明如下。
1.原有专家删除
如有专家此次不再推荐,请填写《专家删除申请表》(附件6),并在《专家信息表》中删除对应专家行。
请注意:
(1)专家信息删除需要学校管理员在填报系统中申请,请务必填写《专家删除申请表》,不要仅在《专家信息表》中直接删除专家信息!
(2)请各单位参照师德考核结果,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务必填写申请表进行删除。
2.专家增补
增补专家请按照表格说明和示例填写《新增专家数据汇总表》(附件7)。
请注意:因今年系统对新增专家单独分组,请务必填写《新增专家数据汇总表》进行新增专家报送,不要在《专家信息表》下方加行填报,以免报送出错!
3.原有专家信息更新
根据附件3、附件4、附件5和《专家信息表》要求,在《专家信息表》中对本人信息进行核查、更新和补充完善。
请注意:因今年填报内容变更,所有专家均需要按照新的填报要求进行信息核查,尤其是一级学科名称/代码、二级学科名称/代码、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代码、专业学位领域名称/代码和研究方向,及时修改对应信息!
四、报送要求
1.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应推尽推,并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
2.各相关学院指定专门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填报工作,务必认真完成每位专家的信息更新填报。信息维护时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和式样,每位专家的信息须参照附件3、附件4、附件5及各表格的数据标准进行认真填写,否则无法正常完成数据上传工作。
3.请各相关学院将更新完成的《专家信息表》《专家删除申请表》和《新增专家数据汇总表》(excel电子版),于2023年3月7日前发送给韩继欢,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
韩继欢 86057063,18852147006
郁 苗 86057063,18701506178
张明光 86057906,13687617576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