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导师和教育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青年导师访学研修申报
1.申报范围:我校正式在编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已担任研究生导师。
2.推荐数量:全校不超过3人。
3.访学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海岸带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以下称中科院研究单位)。
4.访学期限:访学期限1年,访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6月底,具体时间由导师与中科院研究单位商定。
5.申报条件: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恪守学术道德,业务素质精湛。在申报相关领域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原则上已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6.工作要求:
(1)与中科院研究单位达成访学意向或有一定的合作基础。
(2)访学期间,青年导师统一纳入中科院研究单位的核心科研单元和交叉研发集群创新团队客座人员管理;可优先申请中科院研究单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可根据需要,参与合作团队科技创新工作,包括科技项目申报、实施、联合科技攻关、学术交流研讨、指导研究生等。
(3)学校联合中科院研究单位制定考核办法,对青年导师的访学学校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并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报省教育厅。访学考核合格后,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4)优先推荐参与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的导师参加访学。
(5)各单位推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
7.申报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推荐表》及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报研究生院。
(3)学校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申报指标择优推荐并公示。
8.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日前提交申报青年导师访学研修推荐表(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张彬OA邮箱,纸质版1份报送至办公楼210房间。
二、2021年青年导师访学研修考核工作
1.考核范围:2021年青年访学导师(附件3)。
2.考核时限:访学起始日——2022年12月31日
3.访学导师结合本人2021年《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推荐表》,填写《山东科技大学青年导师访学研修考核表》(附件4)。
3.学校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通过个人汇报、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考核结果。
4.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5.《考核表》请于2023年1月10日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彬
电 话:0532—86057160
地 点:办公楼210
附件1 青年导师访学推荐表.doc
附件2 青年导师访学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 2021年青年访学导师名单.docx
附件4-青年导师访学研修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