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对学校获批的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统称“省级联培基地”)进行验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
学校获批的所有省级联培基地(基地名单附后,附件4)。
二、考核验收程序
各牵头学院认真梳理负责建设的所有省级联培基地,全面掌握基地运行情况,综合分析人才培养需求、省级联培基地运行实际情况等,并分别填写《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请考核验收汇总表》(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考核验收汇总表》(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考核验收申请表》(附件3,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年至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学校组织不少于5位专家(包含行业企业专家,本单位及合作单位专家回避),参照《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结合省拨经费支出绩效情况,分别对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评议意见。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省级联培基地考核验收工作,充分认识基地对于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意义,将考核验收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在全面检验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加强管理,确保基地建设成效。
请各学院于2022年11月3日前将附件1、2、3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办公楼210)。
联系人:范晓宁,联系电话:86057159,电子邮箱:pyb@sdust.edu.cn。
附件:
1.山东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考核验收汇总表
2.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考核验收汇总表
3.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考核验收申请表
4.学校获批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