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7〕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推荐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为我校在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二)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所取得的成果,已获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成果应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分为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三类。
1、文艺作品类:适用于翻译硕士,成果为翻译作品;
2、应用设计类:适用于工程硕士,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3、案例报告类:适用于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二)成果载体 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
(三)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填写《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与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不加任何装饰性封面)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审。学院对申报材料审核,择优推荐申报成果报研究生院。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成果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参评成果。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17年7月5日前将推荐成果的《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与其他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教学科(行政楼210室),电子版发送至yjsyjxk@sdkd.net.cn。
联系人:李彩芳 联系电话:(860)57159
附件:1、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
2、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省专业学位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