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院时间:2017-09-06浏览:
研工字〔2017〕15号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激励和引导研究生成长成才,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5级、2016级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
二、评选数量及比例
1.先进集体:比例不超过班级数的20%
2.先进个人:
(1)优秀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总人数的20%;硕士研究生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总人数的15%。
(2)优秀研究生干部:占研究生参评总人数的6%。
(3)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社会活动先进个人:总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评人数的10%。
三、评选程序
1.先进集体由各学院择优推荐,报研究生工作部,由学校进行评选。
2.先进个人由个人申请→支部或班级民主选举、推荐→各学院评选、审核、公示。
请各学院于9月26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附件1、2)加盖本单位印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联系人:贾强,侯超,李昂。电话:86057846,办公地点:办公楼209;邮箱:sdkdygb@126.com。
附件:1.研究生先进班级登记表(详细参评材料可另附);
2.研究生先进个人评比情况一览表;
3.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
(附件下载见研究生教育管理群共享文件)
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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