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字〔2017〕19号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今年中秋节与国庆黄金周相遇,很多研究生将要返乡或外出旅行,各类安全事故极易发生。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全体研究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校园秩序,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平安、欢庆、和谐的氛围,现将近期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职责
1.各学院要切实提高对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视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开展的第一保障。要对广大研究生形成常态化的安全教育、提醒机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覆盖每一名研究生。
2.各学院要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持与研究生的经常性联系,重点加强与应届毕业生、校外实习研究生的联系,了解掌握研究生的学习和思想状况,全面关心研究生的身心成长。
3.研究生辅导员要加强与研究生导师的联系,共同配合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过走访和检查研究生宿舍、座谈、调查等形式加强与在校研究生的思想交流,全面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各学院要组织研究生班级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对研究生,特别是对2017级新生和2018届毕业生,进行一次消防、交通、食品卫生、人身财产、疾病防控、网络安全等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校纪校规教育,切实增强研究生遵章守纪意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加强防范,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1.各学院对本单位导师工作间、实验室等重点区域,特别是各类实验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情况,各种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实验材料用品的仓储运输、安全使用和管控情况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有关设施,要坚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学校相关部门,确保研究生安全。
2.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教学、实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研究生实验、实习、实践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就实验安全操作规范、实验设备安全使用方法,实习实践安全注意事项对广大研究生进行系统的宣传教育,确保研究生掌握相应安全知识,了解相应安全措施,具备相应安全防护能力,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学院要加强研究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和检查(特别是在D区住宿的博士生宿舍),严禁研究生在宿舍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禁止在宿舍饲养宠物,禁止擅自留宿他人,对违反学校规定的,要严格查处、严肃处理。
三、严格审批,切实规范各类活动管理
1.各学院要严格研究生请销假、集体活动及因公外出等的审批制度,加强对研究生校内外各项活动及实习实践的日常监管,严防出现意外事件。
2.对统一组织的实习、实践、考察、竞赛等集体活动,各学院须于活动开展前将活动情况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并安排专人带队,认真制定安全工作预案,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对已在校外实习的研究生,各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加强研究生生产、生活及出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校外实习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确保校外实习研究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研究生因公外出的,必须由派出方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有效疏导,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工作
1.各学院要结合2017级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动态。
2.对在心理健康普查中发现有异常思想动态或不当心理诉求的研究生,各学院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与心理疏导工作,化解研究生心理障碍,调处研究生内部矛盾纠纷,做到对研究生的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坚决防止因心理问题或不良思想引起的各类极端事件发生。
五、明确职责,构建完善安全工作机制
1.各学院要积极构建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骨干的联动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避免管理盲区,共同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
2.研究生导师、辅导员要掌握研究生的即时动态,保持与研究生的联系,保证发生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对发现、掌握的重要情况信息和发生的安全稳定事件,各学院及相关人员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
祝老师们、同学们中秋节快乐,国庆节愉快!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