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意见
发布人:研究生院时间:2017-11-08浏览:
研院字【2017】19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7年开始在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等八个类别的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为保证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提高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相关学院办学积极性,根据《关于调整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及分配办法的通知》(山科大研字〔2016〕21号)精神,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的80%划拨相关学院,相关学院负责非全日制研究生全部教学环节的组织与实施,并负责支出其各项费用。研究生院负责非全日制研究生新增专业学位申报、评估、招生、学籍、学位等工作,及监督、检查相关学院各教学环节的组织与落实。
按照国家文件要求,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与全日制研究生坚持同一质量标准,学习方式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采用节假日集中或远程教育等方式进行授课。为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鼓励学院将网络教学作为非全日制研究生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学院可自行录制MOOC课程,或采用“学堂在线”、“中国大学MOOC”、“MOOC学院”中的校外优质资源,通过MOOC学习取得研究生课程成绩,可作为评定相应课程成绩的依据计入。凡需结合MOOC课程进行课外自主学习的研究生,应于开课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对MOOC课程及内容审核后方可选修。
非全日制研究生若需跟随全日制研究生上课,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分管院长签字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随全日制上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的政策和待遇按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管理细则。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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