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孵化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资助和成果奖励办法》(山科大研字〔2016〕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对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取得的优秀学术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1月20日—11月30日,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负责人向专业所在学院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由导师审查并给出评价意见;各学院12月5日下午5:00前将《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附带支撑材料复印件统一交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进行集中评审,审核通过项目将拨付结余资助经费。
2、11月20日—11月30日,对12月1日之前我校研究生取得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科技大学的2017年的优秀科技成果(不含已经奖励成果)进行登记和奖励。研究生各班级或个人填写《研究生优秀学术科技成果登记表》(附件2)交所在学院,并同时提交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访学或开展的学术报告,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12月1日-5日,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17年度研究生优秀学术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12月5日下午5:00前将附件2纸质版附带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和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交研究生工作部。
3、12月6日-12月10日,研究生工作部对经审查符合奖励条件的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和结题验收项目按照标准集中奖励。
二、要求及说明
1、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复印件、原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
2、本次资助和奖励范围仅限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全日制全脱产且12月1日在校研究生。
3、研究生院(部)已资助或奖励的各类成果,不再重复资助或奖励。
4、项目结题和科技成果申报要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者,一旦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申请人须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以便进行资助和奖励。
6、原件在各学院统一提交时现场审核,随即返还,研工部不留存。
办公地点:行政楼209;联系人:贾强;联系电话:860 57846。
附件:
1、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考核表
2、研究生优秀科技学术成果登记表
3、2017年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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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