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研究生留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工部时间:2018-01-15浏览: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学处函[2018]1号)安排,2018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0日-3月4日,1月20-2月8日以及2月25日-3月4日期间,研究生可根据自身学习需要申请留校住宿。为规范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研究生的管理,确保假期期间学生公寓的住宿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着“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研究生导师要认真审查留校原因,严格控制留校学生数量,各学院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学生干部,协助做好本学院留校学生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要切实做假期留校申请手续的审核工作(所有留校学生需要填写留校申请,由导师及分管副书记签字后,学院留存),留校研究生要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禁活动,不得擅自更改床位,不得私自离校或夜不归宿,已登记住宿的学生回家或外出必须请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违例者按学生在校期间有关规定处理;
3、各学院及各导师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在校住宿研究生住宿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使用违禁电器、私自留宿他人、夜不归宿等涉及安全的违纪行为管理和查处工作,切实保障假期期间学生公寓的住宿安全;
4、各学院请于2018年1月19日之前,将《2018年寒假留校研究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公共邮箱:sdkdygb@126.com。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2018年寒假留校研究生信息汇总表
(责任编辑: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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