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处时间:2018-03-30浏览:
研院字﹝2018﹞12号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暂行办法》(山科大研字〔2015〕20号)文件精神,学校近年来加大了论文外审工作的力度,我校的学位论文抽检通过率有明显改善。但是,通过分析抽检存在问题论文发现,论文选题不当、创新不足、语言逻辑性较差等问题较为严重,究其原因除了研究生个人的因素之外,在导师指导、过程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把关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也凸显出个别学院存在对培养质量重视不够、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不够完善、执行不够到位等现象。为进一步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各学院要做严、做实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质量监控各项工作举措,做好论文质量保障和监督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学院(含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研究生指导教师等在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体系中的职责,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质量问题的,视不同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学院(含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工作,督促导师严格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和预答辩等过程管理环节,严禁走过场。
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含预答辩)工作统一归口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管理,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严格把控论文送审条件的审核工作,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后,须经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批准,方可进行论文匿名外审。
四、注重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严把质量关,特别针对往年外审专家有不合格意见或修业年限五年以上或发表学术论文水平不高或校外兼职及临近退休导师指导的博士生学位论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重点进行监控。
五、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外专家评审全部采用匿名外审的形式进行,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六、牢固树立研究生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观念,进一步加强质量自律意识,切实指导学生做好学位论文撰写及送审前审定工作。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处) |
上一条:关于做好研究生爱国卫生月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