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与质量,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同时做好2022年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选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主要围绕影响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是在研究生教育体系建设与实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国际化建设、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课程思政建设、导师队伍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成果。申报选题一般应为2018年以来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完成人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风范。
(二)成果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教育教学建设、管理、改革中取得较大突破,且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示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推广、可复制,并取得较高认同度。
(三)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但须注明申请人先后顺序和单位顺序。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五)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年来依托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或平台建设所取得的成果。
三、奖项设置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所申报教学成果情况,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项。获奖的教学成果将择优推荐参加2022年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申报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审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并在全院范围内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二)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筛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校级教学成果奖。
(三)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对有争议的成果,学校将进行核实,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将取消成果的申报资格。
(四)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并上报学校审定后,公布获奖成果名单。对于符合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的,将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五、申报材料
1.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和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210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范晓宁或张彬OA办公邮箱。
联系人:范晓宁、张彬
联系电话:86057159、86057160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xls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