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活动,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1]13号)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第二批结题验收,并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第二批结题工作
(一)时间安排
9月30日—10月12日,2021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延期负责人填写《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考核表》,由导师审查并给出评价意见,连同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所在学院。各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根据结题成果高低给予排序,并对项目结题成果及排序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各学院10月12日下午5:00前将《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考核表》(附件1)、《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汇总表》(附件2)、《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统计表》(附件3)附带支撑材料复印件统一交研究生工作部(行政楼202室),电子版Excel、扫描件PDF均发送至sdkdygb@sdust.edu.cn。
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的结题验收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资助等级,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依据国家和学校财务有关制度一次性集中审核拨付结题资助。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监管人依据前期研究支出和成果贡献度支配资助经费。资助经费的使用需遵守国家、学校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
(二)相关说明
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成果须在立项期内,以山东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为第一完成人(或者导师为第一位,研究生为第二位)取得创新性成果;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等级内额定人数),或获省部级政府科技奖(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数,二等奖前6位,三等奖前4位),上述排名以获奖证书的获奖人员位次为准,对于获得的科技奖励,山东科技大学须为完成单位之一;或代表学校参加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并获奖。每一项成果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结题支撑,不得持同一成果对不同项目参与结题。论文录用通知书不得作为参评成果;论文在线发表可以作为参评成果。
2.本次结题工作不再允许申请延期,所有科研创新项目必须结项。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终止的项目,不进行结题验收,不影响项目成员申报新课题;但因个人原因无故不提交结题报告者,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撤销项目研究,项目成员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课题申报。
二、2021-2022学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每位研究生作为负责人或项目成员,只能有一个在研科研创新项目。
(二)报送程序和时间安排
1、项目申请人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4)并提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申报的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并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3、公示后由学院汇总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5)。
各学院于10月18日前将《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sdkdygb@sdus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02室,联系人:刘瑞雪,联系电话:860 57846。
(三)相关说明
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立项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研究。
2、在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申请立项、研究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中,各学院要严格审核,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工作部有权取消对该项目的资助,同时给予相关学院和学生严肃处理。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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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