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院时间:2022-06-02浏览: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又富有理论和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2021-2022学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2日—6月8日,2021-2022学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负责人填写《2021-2022学年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考核表》,由导师审查并给出评价意见,连同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所在学院。各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根据结题成果高低给予排序,并对项目结题成果及排序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各学院6月10日17:00前将《2021-2022学年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考核表》(附件1)、《2021-2022学年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汇总表》(附件2)、《2021-2022学年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统计表》(附件3)附带支撑材料复印件统一交研究生工作部行政楼202室,电子版Excel、扫描件PDF均发送至sdkdygb@sdust.edu.cn。
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的结题验收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资助等级,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依据国家和学校财务有关制度一次性集中审核拨付结题资助。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监管人依据前期研究支出和成果贡献度支配资助经费。资助经费的使用需遵守国家、学校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
(二)相关说明
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成果须在立项期内,以山东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为第一完成人(或者导师为第一位,研究生为第二位)取得创新性成果;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等级内额定人数),或获省部级政府科技奖(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数,二等奖前6位,三等奖前4位),上述排名以获奖证书的获奖人员位次为准,对于获得的科技奖励,山东科技大学须为完成单位之一;或代表学校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并获奖。每一项成果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结题支撑,不得持同一成果对不同项目参与结题。论文录用通知书不得作为参评成果;论文在线online发表可以作为参评成果。
2.如有特殊情况项目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应提交终止申请。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终止的项目,不进行结题验收,不影响项目成员申报新课题;但因个人原因无故不提交终止申请者,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撤销项目研究,项目成员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课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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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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