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以评选表彰激励先进带动前行,学校决定表彰山东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优秀研究生标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一)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需为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聘任的兼职导师均可推荐。
(二)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需为学校正式在岗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包括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
(三)优秀研究生标兵需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 推荐名额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 基本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精心指导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各方面的成长,注意因材施教,尤其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近3年主讲过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遵守教学纪律,授课水平高,圆满完成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4.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3年来有较高水平教研、科研成果,曾主持或完成重要的教研、科研课题。
5.育人成效显著。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曾获得国家级或全国性奖励,或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或其他省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其他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对相关学科的学术发展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做出积极贡献。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推荐: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及山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二)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推荐人选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质、服务精神和工作态度。
2.原则上要求连续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至少1年以上(含1年)。2019年度考核合格,且未发生工作事故或受过处分。
3.认真履行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职责,密切联系和服务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各类研究生,保障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工作业绩优良;熟悉研究生教育管理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理解准确,服务到位;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主动积极,在研究生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优秀研究生标兵推荐人选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实守信。
2.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获取相应学分,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术活动,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3.在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工作能力等诸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得到师生一致好评;或在某一方面取得特别显著成绩,为学校做出特出贡献,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四、材料提交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择优推荐,并填写《评优推荐表》(附件2)和《评优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于12月24日前加盖学院公章交至行政楼210,电子版发送至skd991822@sdust.edu.cn,(联系人:范晓宁,电话86057159)。
附件
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