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字〔2018〕17 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14、2015级(仅指博士生),2016级、2017级、2018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及工资关系均已转入我校)。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 刻苦学习,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 评选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课程;
6. 符合所在学院相关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得参评本年度学业奖学金。
1.受司法机关处罚或学年内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未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
3.中期筛选不合格;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5.未按时足额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三)博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应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SCI、SSCI、EI收录)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额定人数)。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应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学术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2017级硕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学位课学分绩点须在80分及以上。
(四)研究生提交的学年内各类成果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论文录用通知、专利受理通知等原则上不算作学生评奖学术成果。
三、奖励标准及比例
1.2018级博士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5000元。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每生10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20%),二等每生8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50%)。
2.2018级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4000元。2017级非应届毕业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每生8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20%),二等每生6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50%)。2016级和2017级应届毕业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每生6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20%),二等每生4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50%)。
3.学校根据各学院参评研究生人数核算各等次学业奖学金名额(见附件1),由学院组织评审;若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不足可将名额增补至二等。
四、评审工作组织
硕士生及2018级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各学院负责评审;学院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2014、2015、2016、2017级博士生的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组织评审。学院收集好博士研究生申报材料交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
(一)2014、2015、2016、2017级博士生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批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不得增页)原件一份,复印件七份;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成果一览表》(附件3,A4页面,电子版);
3.2017级博士须提供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一份(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签字);
4.学年内个人的学术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
5.各学院统一填写《博士研究生申报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 A4横向单面打印,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一份。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按学号顺序排好后将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工作部;附件3、附件4汇总后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kdygb@126.com。
(二)2016级、2017级硕士生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批表》(附件5,A4纸正反打印),具体按学院要求执行;
2. 2016级硕士须提供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一份;
3.学年内的个人学术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
4.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院根据2018级考生录取类别(选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学生档案查阅情况、电子注册情况、人事关系转入情况,核查无误后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6,博士、硕士分别填写。)
学院各项评审工作完成后统一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批表》(附件5,加盖学院公章)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6,A4横向单面打印,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交研究生工作部,附件6电子版以“**学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格式命名,发送至sdkdygb@126.com。
(四)报送时间
1.9月28日16:00前,报送①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②学院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10月18日16:00前,报送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批表原件一份,④硕士研究生及2018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加盖学院公章)。
六、学校审核、评审、公示
1. 学校组织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审。
2. 学校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3.公示获奖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贾强、侯超,联系电话:86057846;办公地点:办公楼209。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修订和完善本学院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推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体系建设,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科技创新和社会活动等指标科学赋分、量化,客观、综合评价研究生的整体素质,教育引导研究生全面成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学院要向导师和研究生公示评审细则,细化评审要求,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学生代表组成的原则上不少于7人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评审及发放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11日
附件: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3.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成果简表
4.博士研究生申报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5.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通知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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