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浓厚校园学术科研氛围,倡导求新、务实的学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激发研究生的聪明才智,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资助和成果奖励办法》(山科大研字〔2016〕5号)《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评选办法》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山东科技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评选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2017年7月1日前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非在职研究生)。
二、报送材料
1、《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申报表》,另附2张个人生活照(未处理,横版、竖版各一张)电子版。
2、《研究生“科技精英”推荐信》。
3、《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精英”自评得分统计表》。
4、研究生入学以来有代表性的科技学术成果。含论文、项目、专利、著作、竞赛、学术活动、获奖等及有关证明材料,按顺序整理,编写目录页并装订成册。学术著作可只附样书封面封底。科技项目必须经过正式鉴定或结题验收;专利必须经过正式授权;学术著作和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录用或发表,发明要有多角度照片,竞赛要有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学术活动要有邀请函或聘书。
5、以上材料除第4项要求提供复印件参加初审,通过初审后须提供原件核实外,其余须提供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稿,按顺序整理成册。Word格式,A4纸排版、正反页打印、加封面装订。
三、评选程序
1、初评阶段:各学院、导师在5月18日前择优推荐“科技精英”候选人(最高限推荐4人)并撰写推荐信,将候选人的推荐材料、申报表、自评得分统计表、个人事迹材料、个人简介、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终评阶段:5月下旬,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申报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评议,评选第十二届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候选人,经成果原件核实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和成绩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严肃处理。
3、表彰奖励:6月上旬,为获得山东科技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0元,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000元。
四、其他事项
1、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奖,是学校对研究生在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等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励在学术活动、科研攻关、科技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研究生,每年评选一届。各学院、指导教师、各班级和广大研究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掌握标准,确保推荐工作严密、规范、择优。发现弄虚作假者,撤销奖励,并追查相关责任。
2、同一学历层次内已获得“十大科技精英”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不参加本次评选。
3、所有参评成果,须为同一学历阶段成果,作者所署单位须为山东科技大学。
4、请将推荐材料于5月2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6057846,86057906。E-mail:sdkdygb@126.com.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申报表
2、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精英”推荐信
3、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精英”自评得分统计表
4、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精英”评选参考标准
关于评选第十二届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的通知及附件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