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与中正大学访问学生计划协议书》的规定,我校自2016年起可选派本科生和研究生到台湾中正大学访学,访学期限为1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赴台学习时间: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18周)。
二、访学学生选拔事项
1、选拔对象:拥有山科大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且至少在山东科技大学已修完1个学期的课程。
2、选拔专业:中正大学所开设的专业均可接收我校相关专业的学生(中正大学专业设置可参照附件招生简章第5页或中正大学课程设置网站http://kiki.ccu.edu.tw/~ccmisp06/Course/)。
3、选拔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交流交往能力;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家庭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
三、学习课程与学分
访学学生修习课程以中正大学开设的科目为准,中正大学在两校相关专业开放所有学生跨系所、跨学院、跨年级选课,每学期修课上限为25学分,选课前请及时与学院沟通,确保所选课程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部分系所对访问学生的申请有特殊要求,详见附件招生简章第6页)。我校本科生在中正大学每学期需修满20学分,返校时由中正大学出具成绩单;硕博生的访学任务由导师根据其培养方案而定。
四、学费、住宿及其相关费用
学生在赴台学习期间,行政费、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证件费(赴台证与居留证)、电费、网络费、书籍费及往返机票费等费用由学生自理,相关的费用标准和住宿条件请详见招生简章第2页和第3页。
五、学生管理
访学学生在台湾的管理由中正大学学生管理部门参照中正大学的管理规定执行。中正大学会给予访学学生各方面的协助与辅导,包括派员接机、安排宿舍等,帮助其尽快适应新环境。
学生访学结束返校后需及时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办公楼112)报到注册。
六、报名程序及咨询
相关学院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学生校际交流项目报名表》,经学院同意后,由学院汇总并于4月5日前将《2017年秋季学期赴台湾中正大学访学学生报名汇总表》报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09室),同时需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wf1210@foxmail.com。
4月7日前,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协商后确定最后名单,通知申请学生,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理赴台手续等事宜。
咨询电话: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86058125 教务处:86057074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二○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台湾中正大学接收交换生访问学生简章.pdf
附件2:2017年秋季学期赴台湾中正大学访学学生报名汇总表.doc
附件3:山东科技大学学生校际交流项目报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