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切实做好研究生教学常规管理,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认真总结教学工作中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对教学秩序、教学过程、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监控和检查,经研究决定于第九周至第十一周(5月4日至5月24日)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和目的
以各学院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及研究生座谈会等形式,采取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情况等。
学校聘请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对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培养及课堂秩序等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要对督导员的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对教育督导员提出的问题给予足够重视并加以整改落实。
通过检查,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查找研究生培养工作面临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 检查的内容
1. 课堂教学情况。包括两个方面:(1)任课教师教学进度与教学质量、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任课教师的教学方式等;任课教师是否存在擅自停课、调课、易人上课、提前下课、应该开课而未开课等情况;任课教师提交研究生课程成绩情况。(2)研究生是否按时上课、是否遵守课堂秩序、是否按时完成作业、完成实验、到课率等情况。
2. 2015年预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及论文完成情况,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补修课程情况等。
3. 2013级博士研究生选题报告及论文中期研究报告是否已完成,中期考核工作是否已进行,201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工作是否已进行等情况。
4. 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督促任课老师及时将课程成绩提交至管理系统。
5. 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安排与指导情况,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程度及论文是否结合科研进行等。
6.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工程实践以及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 未按时毕业博士生的督促措施。
三、具体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动员和布置,并将工作安排于5月4日前反馈给研究生院教学科(行政楼215室)。研究生院将安排督导员参与各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 发放《山东科技大学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上课考勤表》(附件1),要求任课教师对第十周至十一周研究生上课情况进行考勤。
3. 各学院组织检查第十周至十一周教师上课情况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2)。
4. 各学院主管领导要听1-2次本学院教师主讲的研究生课程,通过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表》(附件3)。
5. 研究生院将委派督导员对各学院课堂教学、中期筛选、论文答辩及实践培养等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学院将具体安排提供给研究生院教学科,自觉接受及配合督导员的检查。
6. 各学院和各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对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业务活动等进行小结。各学院须将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总结材料(A4纸打印,加盖公章)于6月20日前交研究生院教学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64198145@qq.com。
7. 各学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检查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并解决本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对需要学校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各学院要在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总结材料中提出。
8. 研究生院汇总检查情况,适时召开研究生教学工作会议,并将有关情况向各学院进行反馈。
期中教学检查通知及附件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心健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