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人员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申报2015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相关学院要精心组织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准备,科学论证,择优选报。
二、项目申报范围
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2015年项目申报应当紧紧围绕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突出以下研究重点:
(一)深化招生改革、完善选拔办法、健全招生机制、优化类型结构、提高生源素质。
(二)改革导师评定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健全权责机制、提升指导能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建设和案例教学、强化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加强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
(四)推进校企合作、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加强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加强论文管理、保障论文质量、预防和打击论文作假、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六)改革评价机制、加强质量监督、强化主体作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七)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八)加大投入、强化条件保障、完善奖助政策、建立科学研究和实践平台、加强培养条件建设。
(九)转变思想、更新观念、调整服务面向、开展战略研究、加强文化建设、促进特色发展。
三、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的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学科、学位点建设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有必要进一步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续研,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未结题在研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
各相关学院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遴选,择优上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
四、报送日期
以学科、专业所在学院为单位将推荐申报的《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和《汇总表》(附件4)于4月29日前报送研究生院(行政楼202室),同时提交项目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汇总表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学校自2009年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各相关学院要对本单位已批准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和梳理,加快研究进度,及时进行项目结题或鉴定。
2013年以前立项的省级项目(包括资助和自筹项目),已达到或超过计划完成时间的,各项目负责人要及时上报结题材料。
联系电话:860 57151 电子信箱:xwb@sdkd.net.cn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3: 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 申报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心健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