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字〔2015〕1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研字〔2014〕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研究生“三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助教
承担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力学、制图课程的主讲教师,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设置助教岗位。
2.助管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行政事务管理和学生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置助管岗位,岗位数按缺编情况确定。
3.助研
导师或课题组负责人,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置助研岗位,岗位数按科研项目层次和科研任务需要确定。
二、选聘范围
规定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参与选聘。
三、时间安排
1. 3月17日,学校布置“三助”工作。
2.3月17-19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填写《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统一于19日16:00前交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填写《研究生“三助”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文件名以“单位名称+2015三助岗位汇总表”命名)并发至sdkdygb@126.com.
2. 3月20日,学校研究确定“三助”岗位计划,发布招聘公告。
3. 3月20-23日,拟申报“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三助”审批表》(附件3)交用人单位(导师或课题组负责人)。
4. 3月24-26日,用人单位(导师或课题组负责人)组织面试,选聘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各单位统一于26日16:00前将《研究生“三助”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交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填写《研究生“三助”审批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文件名以
“单位名称+2015三助审批汇总表”命名)并发送至sdkdygb@126.com.
5. 3月27日,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岗位聘用名单,在校内网公示。
四、工作要求
1.“三助”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有效途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推进,使“三助”工作真正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措施。
2.“三助”作为今后一项常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并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完成相应任务。
3.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依据考勤、考核情况认定考核结果,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岗位考核结果按月发放津贴。
联系人:贾强,电话:86057846,办公地点:行政楼209室。
附件下载:2015年研究生三助工作文件及附件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心健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