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稳定教学秩序,严格培养环节,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第十四周至第十五周(5.26-6.6)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和目的
以各学院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情况等。
学校聘请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对各单位研究生教学、培养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对督导员的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
通过检查,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找出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以确保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 检查的内容
1、课堂理论教学情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任课教师教学情况,教学进度与教学质量,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停课,调课,易人上课,提前下课,该开课而又未开课等情况以及研究生课程成绩提交情况;二是研究生上课及学习情况,是否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完成实验,到课率情况等;
2、2014年预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及论文完成情况,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补修课程情况等;
3、2012级博士研究生选题报告及论文中期研究报告是否已完成,中期考核工作是否已进行。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工作是否已进行;
4、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督促任课老师及时将课程成绩提交至管理系统;
5、指导教师培养研究生情况。主要检查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的安排与指导情况,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程度及论文是否结合科研进行等;
6、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工程实践以及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未按时毕业博士生的督促措施。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抓好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及时进行动员和布置,并将工作安排于5月23日前反馈给研究生院教学科,研究生院将安排督导员参与到各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
2、发放《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上课考勤表》(附件1),要求任课教师对第十四至十五周研究生上课情况进行考勤。
3、各单位组织检查第十四至十五周教师上课情况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2)。
4、各学院主管领导要听1~2次本学院教师主讲的研究生课程,通过听课,了解研究生教学情况,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表》(附件3)。
5、研究生院将委派教学督导员对各学院上课、中期筛选、论文答辩及实践培养等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学院将具体安排提供给研究生院教学科,自觉接受及配合教学督导员的检查。
6、学院自查期间,每个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培养单位都要对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业务活动等进行小结。各学院须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书面总结材料,用A4纸打印,于6月12日前将总结材料及相关附件加盖学院公章交研究生院教学科,并将电子版发至yjsjxk@sdkd.net.cn。
7、各学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检查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8、研究生院汇总检查情况,召开研究生教学工作会议,将有关意见反馈到相关学院。
通知及附件电子版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