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教学任务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第二十周(2014年1月6日—1月12日),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具体时间及考试名单详见附件1。
2、专业课程的考试安排,各学院可根据课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自主组织安排。请各学院在1月3日前将专业课考试安排情况(附件2)汇总报送研究生院教务科(行政楼213)。
二、考试要求
1、严格考试纪律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本次期末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试规定,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坚决杜绝作弊现象,发现有作弊行为或协同他人作弊者,将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办法》(附件3)相关规定处理,本门课程以零分计,取消相关学生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以课程论文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要检查是否遵守学术规范,对有抄袭行为者,一经发现,按该门课程考试作弊予以处理。
2、考试巡查
为了本次考试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及公平、公正性,要求各学院要组织人员对本学院专业课的考试进行巡查,研究生院也将组织人员对考试进行巡查。
3、成绩提交
考试成绩请任课老师在下学期开学前录入至管理信息系统,如系统中选课人员名单不全,请联系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处理。考试成绩一经录入提交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由任课教师申请,研究生秘书核对,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后,交由研究生院教务科办理。
附件:
1.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安排表
2. 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情况汇总表
3. 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办法(山科大研字〔2010〕9号)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zip
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