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调动与鼓励研究生教育工作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和我校《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决定在2013年开展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二、推荐名额与申报程序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要组织有关教师认真申报,努力推荐出能够代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的精品成果(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3)。
2.以学院为单位成立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初审、评议,6月14日之前将评审结果及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教学科,过期不再受理。
3.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提交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审核,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三、提交材料
1.《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一式3份,《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2.拟推荐教学成果概述一式3份及电子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的、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主要创新点及理论实践依据,具体成果形式、内容,实践实施情况、效果及应用推广前景、价值等(5000字至6000字)。
3.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论文、教材(包括正式出版的著作、音像材料等)、软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如《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鉴定书等)的复印件一式1份。
四、奖励办法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学校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
联系人:刘松 Email:yjsjxk@sdkd.net.cn 电话:0532-8605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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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教学科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