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2016年以来,山东省教育厅启动实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建设了一批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现就有关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一)2016年以来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课程、案例库、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未到结题期限但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参加此次结题)。
(二)2016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与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统称为“教研项目”)。
说明:1、本次结题只针对2016、2017、2018年项目,本次省教育厅暂不接受2019年项目结题。
2、2016年及以后已经结题的不在本次范围、2016年之前没有结题的在本次范围。
二、结题办法
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形成结题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各单位组织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附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等形式结题,填写《案例说明书》(附件1),并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入选全国性案例库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研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材料要求。
1.申报结题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以下称《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以下称《结题汇总表》)、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材料,其中项目申请书需提供申报原件PDF版(2018年申报项目可登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结题报告书、结题汇总表需提交Word版、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提供PDF版文件。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5日,结题材料请在截止日期前发送邮箱:pyb@sdust.edu.cn
2.结题验收材料的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命名:
项目申请书,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项目申请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报告书,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汇总表,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结题汇总表”方式进行命名;支撑材料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方式进行命名,其中案例说明书按照“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方式进行命名;
说明:单位代码:10424 单位名称:山东科技大学
三、工作要求
(一)对上报的结题验收项目,省教育厅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二)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2-2105201556261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