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可以获得学校相关资助。为做好2023级研究生档案、工资关系核查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都应将其入学前的人事(学籍)档案转入学校。
二、非应届考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应提交“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分以下两种情况:
1.入学前已参加工作的研究生须提交: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即离职证明。
2.入学前因故未参加工作的非应届考取的研究生,须提供相关纪实性的陈述证明材料,承诺本人确实未参加工作,入校报到后无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且需本人签字确认。
采取伪造手段提供虚假工资关系的,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与处理。
特别提醒:以上工资关系证明材料须提供自上一学历获得时间至研究生入学前的各个阶段材料。
三、人事(学籍)档案的核查和整理
1、各学院依据2023级研究生录取、报到情况,对新生档案逐一核查,清点份数,认真核对档案信息。对缺失或遗漏档案材料要及时反馈给学生本人并督促其尽快补齐,对无法补齐的,要做好记录并留好凭证;对虚假档案进行甄别;对破损或已经拆封的学生档案原则上不予接收。
2、各学院需将不属于档案装填材料的各类证件原件(例如:团员证、录取通知书、奖状、毕业证、学位证等)退还给学生本人,并做好记录。
3、各学院在查阅无误的新生档案中填装《研究生登记表》(A3版),对无档案人员建立新的学籍档案(袋),以备读研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归档,避免丢失。
4、各学院所有2023级研究生档案核查、整理、建档完毕后,按学号对档案编号,在每份档案袋正面右上角注明 “学号+专业+姓名”,归档并妥善保管。对重名学生的档案,要进行特别标注,慎防档案材料混淆。
5、各学院将档案核查结果填写《2023级研究生档案信息一览表》(附件1)《2023级研究生档案未到信息一览表》(附件2),并通过班级和支部向全体新生公示。对核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逐个落实,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妥善解决问题。
四、工作要求
1、档案是记录研究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载体,也是其未来发展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安排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研究生工作人员做好研究生工资关系的登记和档案的审查、整理和管理工作。
2、请各学院于9月15日前将《2023级研究生档案信息一览表》《2023级研究生档案未到信息一览表》经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学院盖章后交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邮箱:sdkdygb@sdust.edu.cn。地址:办公楼202室,电话:86057846,联系人:王凌云。
3、9月15日以后到校的档案和工资关系证明,学院应及时向研究生工作部反馈,并将档案到校证明(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
4、研究生工作部将检查各学院研究生档案核查、整理、管理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核发奖助学金。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