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及学校校历时间安排,为做好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不断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月30日前(下半年7月31日前),各学院检查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进展情况,审查研究生预答辩资格。
1月-3月(下半年9月10日前),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预答辩。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预答辩情况表》(附件2)。
3月20前(下半年9月20日前),组织通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预答辩的学生,填写《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附件3),学院审核后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名单报送(附件4),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sdkxwb@sdust.edu.cn。
3月30日前(下半年10月5日前),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工作要求》(附件5)要求申请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阅。硕士研究生将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交学科专业所在学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5月25日前(下半年11月30日前),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结束。
5月30日前(下半年12月5日前),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提交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有关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
6月(下半年12月),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工作。
二、培养环节及学分审查要求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审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及学分完成情况,研究生本人对照个人培养计划,对学分进行自查。未达到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分要求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实践成果)送审和答辩。
三、预答辩及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要求
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在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前须通过预答辩,实践成果申请学位须在开题前单独联系学位办。预答辩工作按照正式答辩要求,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
预答辩通过者,需根据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进行完善,修改后经导师审定同意后,方可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预答辩未通过者,需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2个月以上方可再次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专家组将评议意见填入《预答辩情况表》(附件2)。
通过预答辩后,填写《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附件3,不需要交研究生院,后期存入学位档案),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将通过审查的名单提交学位办,学位办委托培养办公室进行复核。
四、质检及审查
1.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研究生申请答辩前,各学院及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6)要求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使用检测系统,检测系统的使用账户由研究生院分配。在检测系统使用过程中,各学院需对用户名、密码、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扩散,检测系统仅限对本学院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注意下载、保存,用于优秀论文申报等工作。注意及时清空使用记录,以免泄露论文信息。学院可自行在知网进行AIGC检测,检测结果只做参考。
2.凡本学期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须进行撰写格式检测。学位论文定稿后,研究生即可自行提交系统检测,并参考检测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检测合格。在学位论文答辩及终稿上交等后续环节如有修改,均应重新检测并保证修改后的论文格式检测合格。导师和各培养单位应严格监控并指导学生的检测情况。
检测系统网址:https://sdust.lun51.com/yjs
学生登录:账号为学号,默认密码为姓氏拼音首字母大写加上学号后6位,如张三的学号是2020135247,则默认密码为Z135247(Z是姓的首字母大写,135247是学号后六位),首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导师和学院管理员账户只有查看功能,账号密码已单独通知学院。
论文规范性自动检测系统是学位论文的辅助检查手段,检测结果将作为学位论文形式审查的参考依据。平台目前以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三为合格,即每万字留存错误分别不超过3个为合格。系统会以提醒的形式指出论文中存疑的部分,提醒不算错误,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五、匿名外审工作要求
1.博士:根据相关文件,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全部匿名外审,每篇送5位专家进行评审,周期约为40个工作日,送审所需材料和要求见《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匿名送审工作要求》《博士研究生答辩及申请博士学位流程》(附件5、7)。
2.硕士:根据相关文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专家评审全部采用匿名外审的形式进行,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组织进行。送审所需材料和要求见《硕士研究生答辩及申请硕士学位流程》(附件8)。
3.送审要求。论文(实践成果)封面、扉页、致谢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项中必须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姓名。
4.为避开评审高峰,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要在保证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尽量提前提交,以免影响答辩和学位申请。
六、答辩工作要求
1.答辩审批。博士研究生提交《博士研究生答辩及申请博士学位流程》规定的材料,经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审核后到研究生院办理;硕士研究生提交《硕士研究生答辩及申请硕士学位流程》规定的材料到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办理。
2.答辩由一级学科(学位类别)所在学院组织进行,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委员的聘请、答辩时间和程序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加强对答辩秘书的培训,规范答辩决议的书写格式。
3.答辩须公开进行,全程录像。答辩海报至少提前三天在宣传栏内张贴或在学院网站公告。
七、申请学位
本次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将申请学位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学位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博士(硕士)答辩后论文(实践成果)补充修改鉴定表》(附件10、11)。确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附件9),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后纸质版于5月30日(下半年12月5日)前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邮箱(skdxwb@sdust.edu.cn)。研究生院整理汇总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八、其他相关要求
1.研究生应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要求撰写、编排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编写要求暂时参照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和学院要求进行。
2.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和申请学位材料中所需表格从研究生院网站“常用下载”中下载。
3.研究生应在答辩通过后,三日内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报学位信息,打印《学位基本信息表》,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交学院。
学位信息是向“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备案)系统”上报学位信息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核对无误,以便于学位信息的查询、认证、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抽检等工作。经本人确认的学位授予信息,因数据错误或不完整而影响到学位信息认证及其他工作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学院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审核决议,比对学籍学历信息,按照有关数据结构和标准,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学位获得者确认后的信息进行校核、上报。因工作失误造成相关学位授予信息备案错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研究生应在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使用授权声明”必须由研究生和导师亲笔签名。
5.研究生答辩及申请学位材料在研究生院网页常用下载模块中,请下载最新版本使用。
6.未尽事宜请参照《关于提交申请学位材料的说明》(附件12)。
联系人:石南 孙悦 办公电话:86057151
邮箱:skdxwb@sdust.edu.cn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全过程管理办法》
2.预答辩情况表
3.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
4.学位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5.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匿名送审工作要求
6.山东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
7.博士研究生答辩及申请博士学位流程
8.硕士研究生答辩及申请硕士学位流程
9.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
10.博士答辩后论文(实践成果)补充修改鉴定表
11.硕士答辩后论文(实践成果)补充修改鉴定表
12.关于提交申请学位材料的说明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15日